走向丈夫罗思岳紧闭的书房。我像是被某种刻骨的寒意冻住了呼吸,每走一步,
前世悬崖边猎猎的风声,脚下空无的万丈深渊,
那只来自我最信任之人的、冰冷而坚决的手……所有感官的碎片呼啸着撕裂理智的薄膜,
带着濒死的窒息感涌上来。门缝里,暖黄的灯光淌出来,伴随着压低却清晰入骨的对话声。
“妈,您放心。” 是罗思岳温醇平稳的嗓音,曾用这声音对我说过无数缠绵的誓言,
“温棠……太蠢了。蠢得恰到好处。她那份信托基金,还有海外那个古董商家族的联系,
不牢牢攥在手里岂不是暴殄天物?她就是个漂亮花瓶,
乖乖当她的金丝雀就好……碍不了事的……”“碍事”二字,被他轻描淡写地抛出来,
带着一丝上位者对蝼蚁的绝对掌控和不屑。我站在阴影里,那冰冷的余音缠绕上来,
蛇一样钻进耳道,啃噬着听觉神经,一路冻僵了血液,直抵心脏。
前世那个在大雨中浑身湿透、被警方从崖下乱石滩里拖出来、摔得支离破碎的自己,
冰冷僵硬、面目全非的形象,刹那间与“碍事”这个词重叠。温热的火气,
在意识到这冰冷的真相时,瞬间抽离得干干净净。蠢?碍事?所以,就该死?
指尖深深掐进了掌心,疼痛尖锐无比,却奇异地让冻僵的思维重新转动起来。
巨大的荒谬感冲击得我头晕目眩。我缓缓松开手,掌心留下新月形的深刻掐痕,
已经渗出了细微的血丝。我低头,凝视着掌心的红痕,舌尖却慢慢舔过干燥冰冷的嘴角,
咧开一个无声的、僵硬的弧度,像摔裂的瓷娃娃。蠢?
那就让蠢人送给聪明人一份真正永生难忘的结婚纪念日大礼好了。三个月零七天。
我无声地对自己说。奢华的法式餐厅里,水晶吊灯投下暖昧迷离的光晕,
高级银器和骨瓷轻轻碰撞,发出悦耳的轻响。空气中流淌着萨克斯管慵懒的旋律,
混合着昂贵的红酒醇香与淡雅的香氛。这地方是罗思岳的钟爱,他曾说过,
这里是属于“成功者”的巢穴。今晚的主角,罗大少爷,正坐在我对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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